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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打造“升级版”共绘“同心圆”

作者: 赵奇帆    来源: 奎屯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 2023-01-20

  日前,国家民委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共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新疆(含兵团)31个地方和单位上榜,其中奎屯市榜上有名。

  奎屯市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协同作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突破,擦亮“华美奎屯”品牌。

  强化组织领导 打造体制机制“升级版”

  奎屯市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同部署、同推进,实行“一把手”创建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包联、督查巡察、考核激励等机制,每年财政安排专项创建经费予以保障,制定创建方案和测评指标,细化分工、实施“1+7+N”(创建办主导、6个街道1个乡统筹、各单位、社区、村一体推进),和“3+3”(工作指导员、“互观互学互评”、调度推进会制度“三项机制”和区、州、市“三方联动”机制)推进模式,形成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 打造文化认同“升级版”

  奎屯市构建宣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教育常态化机制,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感恩、融情、塑性”教育,更加巩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情感纽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融入城市风貌、城市地标、城市街道、广场和景点,打造街道景观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等21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0个,形成“全面开花”格局。借助“戈壁母亲”红色教育基地、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林公阁”、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基地,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教育,受众2.3万人次。同时深化“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推进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抖音等全媒体多点融合,打造全覆盖宣传矩阵,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累计刊播稿件370条(次),制发宣传海报、H5、宣讲微视频等270余张(个)。

  强化品牌创建 打造示范引领“升级版”

  奎屯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岗、示范科室、示范家庭等“细胞工程”,大力实施民族团结“好居民”“好邻居”“好巷道”“好员工”等微行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民族团结渗透到社会的每个细胞,先后荣获全国、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先进个人称号78人,自治区先进集体单位5个,自治州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示范小区41个、示范家庭300户。倾力打造“百灵草根宣讲队”“民族团结帮扶基金”“爱心妈妈团队”等特色群众服务品牌,延伸打造“国学堂”“孔子课堂”等特色实践项目150个。

  强化共创共建 打造交往交流交融“升级版”

  奎屯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全市党员干部职工与各族群众结亲全覆盖,累计开展各类联谊活动2.3万余场次,并积极捐款捐物、办实事好事。创新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干部和教师与在校中小学生结对交友,全市21所中小学实现民汉合校、班级实现混班混宿。持续推进兵地共创共建,通过与第七师胡杨河市活动联办、培训联做、平台联建、品牌联创,不断深化兵地融合一家亲。增强徐-奎两地各层面交流互动,持续举办“G30徐奎民族团结夏令营”“丝路汉风”文化润疆系列活动,使跨越万水千山的民族团结情谊历久弥坚。

  强化依法治理 打造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升级版”

  奎屯市建立市、街道(乡)、社区(村)“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和预警机制,联合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做好管控处置。推行“党建+民族工作”模式,搭建制度建设、精准服务、趋同管理、有效融入、教育帮扶“五位一体”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在用工企业和务工点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在社区服务管理框架体系中嵌入民族工作内容,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服务质效。建立街道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矛盾纠纷部门协同、多元化解机制和“一案一策”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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