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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价值取向服膺普遍真理 当代中国十大观念变革
作者:(2007-10-10 19:14:40)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小平同志曾讲:“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回顾这些年我们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可以看出,长期以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思想理论障碍,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公有制和私有制、阶级和阶层特别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许多简单、片面、似是而非的观念。这些观念,有的已经改变,有的正在悄然改变,有的正在引起人们注意。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了我们在这些问题上的思想观念的逐步嬗变。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我们在这些观念上实现根本变革。

第1大变革:对社会形态的认识,从单一的重点论转变到全面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看待社会形态,至少有两个基本角度:一个是社会制度的角度、经济社会形态(即一定经济基础和相应上层建筑的统一)的角度。此即“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理论。另一个是生产力角度、技术社会形态的角度。从这个角度看,人类社会迄今大体经历了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四个阶段。此外,马克思还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把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物的依赖、自由个性三个阶段即“三形态”说。

看待社会形态的社会制度角度和生产力角度,都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可是,长期以来,我们通常比较重视前一角度,却严重忽略后一角度,忽视从生产力角度看社会形态,似乎“主义”问题或社会制度,就是社会形态的全部,统摄全部社会生活。其实,这是一种片面的、以偏概全的观点。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制度是社会形态的形式,而生产力发展才是社会形态的内容。所以,在分析社会形态的过程中,生产力角度、技术社会形态角度,是比社会制度角度、经济社会形态角度更根本的角度。

现在,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从技术社会形态的角度看,总体上仍然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科学概括了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其新意和重点在后一方面。它体现了全面性和重点论的统一。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其低级形态是工业化),社会主义制度是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我们应当更多地注意技术社会形态的角度,以便夯实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从根本上把中国推向前进。

第2大变革:从只重制度模式转变到更重价值取向

长期以来,人们大多把社会主义主要甚至仅仅理解为一种社会制度,而且,这种社会制度好像有某种固定不变的模式,无论实际情况发生多大变化,都不能改变这个模式,否则,就被视为背离了社会主义。

在这方面,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强调,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科学发展观更是强调以人为本,并把它放在核心位置。因此,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说到底,就是让老百姓普遍过好日子!

唯物史观指明,作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统一的社会制度,是由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决定的,是为它们的发展服务的,并且要随着它们的发展而变更。应该说,建立在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基础上的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是更根本的,因为它代表着社会主义的实际价值、实质意义。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固然十分重要,但终归是为前者服务的手段。

尤其应当看到,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实践的时间还很短,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还很不成熟,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究竟是什么样子,谁也没有见过。现在,社会主义还在实践中,在形成过程中,在不断变化中,并不存在一个现成的社会主义样板,可供我们按图施工。这个社会主义样板,还有待于人类包括中国人民的长期艰苦探索和创造。因此,不能把前人在没有实践经验条件下关于未来社会的某些原则设想,也不能把我们自己过去在发展水平很低又很封闭条件下形成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某些观念,当作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东西。社会主义虽然是一种社会制度,但这种制度还很不成熟、不“定型”,社会主义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幸福,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体制都是为此服务的。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在不发达阶段既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又不拘泥于某种具体体制模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3大变革:从不同社会制度的绝对对立转变到正视制度多样化

在当今时代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它同资本主义的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新观点。党的十六大报告等重要文献都强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当彼此尊重,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这坦率地承认了资本主义制度还会长期存在下去,承认了它同社会主义制度各有长短,因此才有互相取长补短、求得共同发展的可能和必要。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应该维护世界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坚持平等对话和交流,倡导开放和兼容并蓄的文明观,使不同文明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这些思想同过去那种简单化的“社会主义先进、资本主义落后”、“资本主义已经垂死、腐朽”、“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是绝对对立的关系”等观念具有重要差别。这些思想集中地代表了我们党对资本主义认识的新高度,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认识的新高度,它对于我们在现阶段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特别是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第4大变革:从只重生产关系转变到更重生产力发展

长期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许多同志形成了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即以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似乎有了公有制,就有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越多越大越纯,社会主义就越成熟,因此,动辄就问“姓公姓私”。这是离开生产力,主观随意地谈论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的一种错误观念。

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看待所有制问题的根本观点是生产力标准。它认为,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都是合理的和进步的;而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都是落后的甚至是反动的。我们必须从过分关注“姓公姓私”,转变到首先关注所有制“是好是坏”,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这才更科学、更有实际意义,也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义。

从实践上看,我国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表明,公有制至少有两类:一类是长期没有效率和效益的公有制,一类是有效率和效益的公有制。可见,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划等号,有了公有制,不一定有科学的社会主义。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公有制经济占到国民经济的99%以上,若以公有制为标准,似乎比我们今天更像社会主义。然而那时,我国却处于国弱民穷状态。进入新时期以后,党和国家调整了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发展,适当降低了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比重。这些措施,在只重手段的人们看来,不啻是削弱社会主义。但是,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或价值目标来看,情况恰恰相反,它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得到了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实质上离社会主义近了。这些措施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牢牢把握生产力标准,坚持社会主义的目的,调整和改变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这应该成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长期的重要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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