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天大谎! 揭开“含权消费”圈钱黑幕
作者:记者 肖黎明 王晓芸  发布时间: 2006-03-16 16:41:58 稿件来源:新华网

没多久,阿尔克公司便按记者留的地址寄来了螺旋藻、小球藻、灵芝液等12种产品,价值6098元。此外,还寄来了写有记者名字的《含权消费证》。

2005年12月15日,记者发现卡上多了481元。

今年1月16日,卡上又增加了486元。

2月15日,卡上又有钱打入,但只有305元。

记者决定和阿尔克公司正面接触。

    “你没做过传销,理解起来是要困难一些”

2月24日,记者飞抵福州。

阿尔克公司在福州市设有营销总部。25日上午,记者来到营销总部所在地———新都会财经广场。

新都会财经广场是一栋很气派的商务大楼。记者上到9楼,一转弯就看到了阿尔克公司的招牌。

公司的门大开着。记者走进去,发现里面是一个4室2厅的套房。在客厅中间,有几个年轻人在办公。

记者走到一位高个子年轻人面前,自我介绍是从湖北来的,想开一家专卖店。见“高个子”犹豫,记者连忙递上《含权消费证》。

“高个子”看后显得很热情,安排记者坐下后,便去打电话联系。

10多分钟后,一位30多岁的女士笑着走了过来。她自称姓张,叫张雪,公司市场客服部的负责人。

一阵寒暄之后,张雪便问记者的介绍人是谁。记者答称是新疆人介绍的,并报上了杜女士的名字。张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下面是根据录音整理的对话:

记者:“我这次千里迢迢来福州,主要是想在荆州开一家专卖店。”

张雪:“可以呀,荆州现在还没有人开专卖店。开专卖店要投资26080元。你已经消费了6080元,只需2万元就可以了。”

记者:“2万元干什么用呢?”

张雪:“2万元主要是购买产品。我们对专卖店的政策是‘先收益,后规范’;2万元公司给3万6千元的产品、2千元的宣传资料。”

记者:“开专卖店对地区是否有要求?”

张雪:“我们在一个县级地区只开一家专卖店。”

记者:“公司对店面有什么要求?”

张雪:“店名统一叫‘阿尔克精品量贩超市’。店面不要求太大,也不要求在繁华的街市,只要有一部电脑和一部传真就可以了。另外要和当地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把关系处理好,不要惹什么麻烦。”

记者:“开专卖店有哪些收益呢?”

张雪:“公司按销售额的8%给专卖店提成,但这是很小的一部分,最大在网络方面。你对公司的奖励制度了解吗?”

记者(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只晓得以前买了6080元的产品,公司每月给我400元左右。”

张雪:“不是每个月固定给400元左右,而是根据公司的营业额确定。公司每月拿出营业额的10%分红。多则可达700元,少则只有300元。”

记者:“含权消费证上不是说营业额的4%返利吗?”

张雪:“含权消费证上的4%是针对介绍消费者而言的。比方说,你介绍你的朋友,你朋友又介绍你朋友的朋友,只要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消费额达到了380元,而且按几何数排列在10层之内,公司都会拿出4%来奖励你。380元的4%本来是15.2元,但为了便于计算就统一为15元。如果按几何数排列达到10层就有2048个380元,每个380元公司给15元,就可获利3万多元。这是经过法律公证了的,你完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