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北京百圆”也是以裤装生产销售为主,并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企业。目前该公司在安徽淮北、河南商丘、河南登封、山西临汾、山东吕邑等地发展了多家“百圆城”加盟店。“山西百圆”据此认为“北京百圆”的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经营秩序。
“北京百圆”是2001年9月30日才登记成立的,该公司的副总经理曾经是山西百圆公司的加盟商,非常了解“山西百圆”的经营状况。“山西百圆”由此认为“北京百圆”是有意侵权,故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圆”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称:“山西百圆”的“百圆城及图”商标是山西省著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北京百圆”突出使用“百圆城”侵犯了“山西百圆”“百圆城及图”商标专用权,同时认定“北京百圆”登记并使用“百圆城”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因此判决“北京百圆”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百圆”文字的企业名称、字号,并赔偿“山西百圆”一定的经济损失。
引起特许经营企业广泛关注的真假“百圆”官司案暂时尘埃落定。透过此案,我们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我国企业界正被逐渐唤起,而这,正是我国企业在进一步发展壮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完)(编辑:牛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