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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7月16日,克拉玛依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共计5267人。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7月1日在克拉玛依市全面实施。6月30日,该市举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居民自愿参加,家庭、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兼顾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其他非从业居民以及具有本市农村常住户籍的农牧民;对于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自治区要求,克拉玛依区计划今年内参保覆盖率达50%。目前,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当中。
(完) (郭清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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