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何以变“家贼”?
——从一起产权纠纷看制约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产权因素
新华社记者 赵春晖
一个在20世纪80年代末挂靠集体、戴上了乡镇企业这顶"红帽子"的作坊式翻砂厂,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一家拥有500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企业时,却面临着企业该归“集体”还是归“个人”的难题。尽管这一新疆首起“红帽子”企业产权官司最近已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但这起纠纷本身却折射出制约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产权因素。
新华网新疆频道 记者
赵春晖 编辑制作 王菲 监制 张鸿墀
都是“红帽子”惹的祸
作为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挂靠企业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项产生过独特作用的规制却似乎成了“麻烦制造者”。
2002年12月,伊犁神达暖气片工业公司总经理吴国华接到新疆伊宁市汉宾乡政府通知,他作为这家企业法人代表的地位已被乡党委一位副书记取代。在吴国华被迫交出神达公司所有的公章后不久,神达公司所有的办公场所和仓库也被汉宾乡的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贴上封条。
面对"下岗"通知,没有心理准备的吴国华实在想不通:自己出资几百万元、辛辛苦苦干了十几年,把一个作坊式翻砂厂发展成拥有500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企业时,却突然发现这个企业不是自己的;在给乡政府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上交了数十万元管理费之后,这位当地有名的企业家却被扫地出门。
1988年,吴国华看好铸造行业的巨大利润,投资20万元办起了暖气片铸造厂,但这个厂子却是以汉宾乡下属集体企业的招牌出现在人们面前。
90年代初,吴国华租用了汉宾乡的50亩沼泽地用于扩大企业规模,并与乡政府签订了10年后厂址和厂房都无偿归乡里的合同;合同还规定,企业每年上交每亩500元的土地租金和继续上交管理费。
“5年前就有人劝我摘掉乡镇集体企业这顶‘红帽子’,但我总认为企业是自己办的,乡里的人都知道,不会出问题。谁知道现在弄成这样,都是这顶‘红帽子’惹的祸!”说到伤心处,这位曾连续担任过两届伊宁市人大代表的企业家流下眼泪。
杜绝“国有资产流失”,还是集体侵占“私有财产”?
与吴国华的看法相反,现任乡领导一致认为,十几年前登记的一系列手续都表明这个企业完全是集体的,吴国华只不过是乡政府任命的一个管理者。汉宾乡党委书记刘志明对记者说:“在吴国华承包期间,这个企业多年亏损,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已资不抵债,之所以撤换他,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继续流失。”
吴国华说,神达暖气片工业公司一直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里没有投入一分钱,但作为挂靠企业,企业每年给乡政府上交产值的1%作为管理费。不仅如此,因为租用了乡里的土地,每年还给乡里交2万多元的土地租金,乡里突然变更法人的做法,实际上是侵占他的“私有财产”。
虽然吴国华认为双方的挂靠关系人所共知,但神达公司与汉宾乡的挂靠经营关系从建厂之初到目前都没有形成书面合同。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的两份企业工商登记表都表明,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吴国华,但企业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资金来源一栏写着“企业自筹”和“私人投资”。
汉宾乡党委书记刘志明说:“我们只承认吴国华是这家乡镇企业的承包者,十几年前建立这个企业时,他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农民,哪有钱来办这个厂呢!至少在帐面上看不出他投入过!”
但从1983年到2001年期间的四任乡党委书记都证实,神达公司完全是吴国华投资建起来的,汉宾乡确实并未投过一分钱。只是90年代初,神达公司向银行贷款时,乡政府曾为其作过担保,也曾借给这家企业一笔钱作为流动资金。
现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党组书记的黄瑜,1983年至1989年曾担任过汉宾乡党委书记,他表示:“当时乡财政连发工资都困难,哪有多余的钱投给他的企业,厂子完全是吴国华自己搞起来的!”担任过汉宾乡党委书记的陈延荣告诉记者,80年代中后期,汉宾乡曾出现9家包括神达公司在内的乡镇企业,其实都是挂靠的,乡里并没有投资。不过到现在,只剩神达公司一家了。尽管对企业是“真集体”还是“假集体”双方各有说法,但原始资金到底是谁投入的,已无书面材料可查。
赢了官司为何却没了财产?
经过160多天的艰难诉讼,今年5月29日,法院最终对这一产权纠纷作出判决:神达公司所占场地和场地上的附属建筑归汉宾乡;产权和债务属于吴国华。但此时吴国华却发现,神达公司下属的价值4000万元的煤矿和焦炭厂及其设备已在诉讼期间被汉宾乡政府以200多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伊犁一家钢铁厂。“找到了孩子,哭死了娘!”吴国华说,煤矿和焦炭厂与汉宾乡更是没有关系,只不过几年前为了把神达公司的名号变成一个集团公司,才陆续把它们挂在神达公司名下的。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民营企业挂靠现象在沿海地区已陆续得到解决,许多私营企业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摘掉“红帽子”,产权得到公正的界定,从而得以轻松上阵,放心发展。然而在新疆乃至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产权改革远远没有完成,这一问题依然困扰着当地的一些民营企业家。
两年前,一家香港企业曾有意向出资与神达公司合作开发其下属的煤矿,当了解到神达公司产权不清这一事实后,合作项目随之搁浅。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企业处处长霍小青介绍,20世纪90年代初以前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几乎都存在挂靠问题,这些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已经消失,能支撑到现在的大都存在着产权不清的问题。
挂靠经营之所以一度盛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缺乏有利于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及其他条件,在当时情形下,一顶"红帽子"意味着从银行贷款、税收到国家政策,方方面面都可以得到好处。
汉宾乡原党委书记、现任伊宁市政协副主席的陈延荣说:"应该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给这个当年的'红帽子'企业尽快脱帽,扶持企业发展,而不应急着争夺产权。"他说,支持民营经济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乡政府应该根据中央的政策鼓励它发展。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绍宁说:"产权不清已成为新疆存在这一问题的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产权难以分清,现在很多这类企业的老板不愿投资扩大再生产。产权不清、所有者主体不明,已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招商引资。"
虽然这起纠纷已通过法律得到公正的裁决,但记者接触到的经济、法律界人士都表示,对"红帽子"企业的产权纠纷,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如何做到既能维护企业真正所有者的利益,又不损害村镇集体经济,这在法律上、政策上都值得研究;这起纠纷折射出发展民营经济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各地党政部门应真正本着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宗旨,为壮大民营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现实呼唤具有可操作性的产权界定法
在这起双方各持说法的纠纷中,一些应该引起司法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凸显出来:挂靠企业的产权具体该如何界定;由集体担保的贷款和借款进不进入产权分配领域?乡里租给企业的场地算不算集体投资?……
挂靠企业的实际出资人多是个人或个人合伙,但由于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被挂靠单位为企业提供了虚假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使之被错误地核准为集体或全民所有制,此后被挂靠单位又往往以主管部门的名义,对挂靠企业行使管理权,并收取管理费或所谓承包费,这就使挂靠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关系模糊混乱等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伟说,在全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的一些乡镇企业,类似神达公司这样的遭遇是比较普遍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应该是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认产权,不是根据注册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划分。
其实,关于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国家早在1996年出台的《乡镇企业法》第十条就有明确规定: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据法律界有关人士分析,挂靠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是产权关系,在当年对私有财产缺乏法律保护的背景下,一些企业就挂靠国有单位,形成了"假集体"现象。他们头顶"红帽子",享受着集体经济的优惠,挂靠单位也坐收渔利,在当时情况下,双方对产权归属漠不关心。然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这些实际上属于民营经济的企业渐渐感到"红帽子"变成了"紧箍咒",再加上国家对民营经济采取大力支持的政策,投资者纷纷要求正名,摘除"红帽子"。
尽管由此引发的产权纠纷案在全国屡见不鲜,但各地对"红帽子"企业资产权的界定也各有规定,目前也缺乏可操作性。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现在集体企业特别是戴"红帽子"的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改革试验当中一个重大问题。李曙光说,国有企业所有问题都暴露出来了,其改革的路子是比较清晰的;但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这两块的改革,从整个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情况来看还是滞后的、不彻底的,而这两块在数量上是非常庞大的,所以这也是经济改革当中一个深层的问题。
李曙光说,对集体企业产权划分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是要安排一个谈判机制,另外要靠现行的司法体系,但最终还需要立法部门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产权界定法,这样,全国那么多企业摘"红帽子"的问题,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问题和一些事业单位产权界定问题,才能逐步地、平稳地得到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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