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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停车“新政”能否破解城市难题?
    |作者: 何玲玲 卞君君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 2008-04-30 |
 

“降低停车费 只收取管理成本”VS “道路停车不超过5分钟免费,太短了”

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政府决不能与民争利。 资料图片

根据“各级政府不应以停车收费谋利,而是把停车位作为像道路、桥梁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对待”的理念,杭州市物价局针对公益型停车场初步拟订了调低停车费的方案。今后杭州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停车场,收费不同,建立一整套价格机制和收费体系。

据物价部门的调查测算,一般道路停车成本为2.07元/小时。据此,物价部门建议今后杭州主城区道路、景区停车费下调:一类地段由10元/小时降至6元/小时;二类地段由8元/小时降至4元/小时;三类地段由6元/小时降至2元/小时。晚上停车费由5元/次下降到4元/次。住宅小区包月停车费,建议路面不超过100元/月,室内停车库不得超过400元/月。经批准的小区外道路停车费由目前的每辆每月100元降至80元。

同时,风景区停车费以不超过全国最高价格为原则适当下调,根据建议,黄金周停车费由30元/小时降至15元/小时。旅游旺季双休日、小黄金周(元旦、清明、端午、中秋节)停车费标准由20元/小时降至10元/小时,其他时间停车费为5元/小时。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站、旅游景点、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不超过5元/小时。

物价部门还设置了四种免收停车费的情况: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道路停车不超过5分钟的,住宅小区内道路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的,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一旦新政实施,将大幅度降低停车费,仅道路泊位费用就降了50%。”杭州市物价局局长李爱国介绍说。

政府将“停车位作为像道路、桥梁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对待”的新理念与“降低停车费 只收取管理成本”的举措得到广大百姓的一致好评。 资料图片

政府将“停车位作为像道路、桥梁一样的公共基础设施对待”的新理念与“降低停车费 只收取管理成本”的举措得到广大百姓的一致好评。同时,也有一些市民就如何操作提出一些疑问和建议,提请决策者周密考虑。

有市民质疑,在小区里停车收费是合理的,但是小区外面马路上再收停车费,这就不对了。 资料图片

比如,有市民质疑,“在小区里停车收费是合理的,但是小区外面马路上再收停车费,这就不对了。汽车每月已经交养路费了,车子停在马路边就不应该二次收费了。”还有市民就免费停车的时间提出不同意见。从事快递员工作的张先生说,“道路停车不超过5分钟免费,未免太短了,有时等电梯都要花上好几分钟,能否放宽到15分钟呀?”

另一引发广泛争议的是,市民买新车前提是否须拥有停车位?

杭州市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杭州市市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即市政府第90号令),其中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新购置机动车辆,事前应配备或落实相应的停车场所,不予落实的,公安车辆管理机构不予核发车辆牌证。但实施一段时间后,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1998年起没再执行。

当这条出台13年但未持续实施的政策被再次提及,“老话重提”成为了各方争论的敏感焦点。相关政府部门人士认为,这一条款将是控制机动车数量、破解停车难的“撒手锏”。但不少有车一族投了反对票。有车族的王先生说,“我觉得如果真要控制机动车的总量,应该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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