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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至14日,自治区政协常务副主席黄昌元视察我州,了解《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启动执行情况和劳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州党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少林,州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邢本波陪同视察。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三法)。其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我州成立了“三法”启动与贯彻执行领导机构,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三法”顺利、准确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根据“三法”的贯彻执行,规范了我州人力资源市场的运作,修订了劳动合同文本,清理了不规范的用工行为。
在贯彻“三法”的同时,我州2008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截至4月底,全州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388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8.5%。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已实现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43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0.2%。
黄昌元对我州“三法”启动执行和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博州高度重视“三法”的启动执行和贯彻落实工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促进了全州劳动保障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责任编辑: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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