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访谈|守护生命起点 共筑健康未来-新华网
2025 11/30 17:09:36
来源:新华网

新华访谈|守护生命起点 共筑健康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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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是守护儿童健康起点、保护万千家庭幸福的关键举措,也是我国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在第38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本期新华访谈特邀自治区卫健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家组专家、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王磊,讲述如何通过科学防控让每一位母亲都能拥抱健康的新生命,为全民健康保驾护航,共筑幸福生活的坚实屏障。

自治区卫健委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家组专家、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王磊接受本网专访。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具体途径及其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王磊:乙肝、梅毒和艾滋病均属于传染病,其共同特征之一是均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三个环节:第一是宫内传播,即病原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第二是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母血或分泌物而感染;第三是产后通过母乳喂养传播。

  从流行病学数据看,三种疾病的母婴传播风险有所不同。艾滋病若不进行有效干预,母婴传播率可达15%-40%,感染儿童将面临终身抗病毒治疗,其发生机会性感染和肿瘤的风险远高于正常儿童,对患儿自身及其家庭均是沉重打击。梅毒的母婴传播风险极高,未经治疗的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感染风险高达90%,且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死产等多种不良妊娠结局,存活的感染新生儿还可能罹患先天性梅毒。乙肝的母婴传播风险同样不容忽视,感染新生儿约90%会发展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未来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的风险显著增加。

  因此,我们必须全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儿童的感染风险。

  主持人:您反复强调了干预和预防的重要性。那么,针对艾滋病母婴传播,有哪些具体的预防措施?我们又面临着哪些挑战?

  王磊:预防措施的核心在于四个环节:

  一是早检测、早治疗。最佳的预防节点在于婚前保健,即通过婚前医学检查主动了解自身的感染状况。若发现感染,此时开始治疗最为理想。若因故未知自身感染状态,则在确诊妊娠后,务必第一时间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检测,实现“孕即检”。孕妇可前往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专业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的产前门诊进行检测。关键在于“早”,越早明确感染状态越好。三种疾病的检测均通过抽血“化验”进行实验室检查,且首次检测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二是规范抗病毒治疗。对于感染的孕产妇,无需过度恐慌,应主动告知产科医生并表达保留妊娠的意愿,医生将提供全力支持。我国提供免费的抗病毒治疗,产科医生会联合抗病毒治疗专家共同制定并实施治疗方案。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是阻断病毒复制、降低母婴传播风险、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最重要的措施。

  三是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安全分娩。新疆地区的策略是要求所有助产机构均需提供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的服务。我们建议感染孕产妇优先选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助产服务。以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为例,我们为所有感染者提供全程、规范、优质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临床服务,会有产科医生、助产士、新生儿科医生及护理团队,必要时包括麻醉医生,共同为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孕妇提供全方位助产服务。

  四是产后管理。新生儿科及儿童保健医生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喂养指导。目前,我们仍建议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避免母乳喂养,采用人工喂养。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免费提供母乳代用品(即婴儿奶粉),由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统一采购并分发至各助产机构,确保每位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均能获得。对于有强烈母乳喂养意愿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并在母亲持续进行有效抗病毒治疗的前提下,经严格评估后方可考虑。

  此外,必须重点强调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检测。这在预防与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至关重要,因为配偶的感染状况不仅关系到阻断传播链,也直接影响儿童出生后的生长环境。因此,建议医务人员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感染者引导配偶共同接受检测,各方协同努力,才能有效阻断传播。

  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每一步都凝聚着政府和医务人员的心血。

  首先是社会认知和消除歧视的挑战。艾滋病防治全球已历经40余年,在项目开展初期,大众对这些疾病存在严重的误解和歧视,许多孕妇拒绝接受检测,感染者不敢公开就诊。我们通过持续、广泛的健康教育,逐步改变公众认知。现在,孕产妇的检测接受率已经达到99%以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其次是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医务人员能力培训。新疆的策略要求所有助产机构均能够提供规范的预防“三病”母婴传播服务,这意味着需要对大量医生、助产士、新生儿科医生及儿童保健医生进行系统培训。多年来,我们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持续培训,现已将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的知识与技能转化为产科常规服务内容,成为医务人员必备的专业素养。这是一个将新技术普及为适宜技术的艰巨过程,培训量巨大,医务人员付出了艰辛努力。

  第三是职业暴露防护的挑战。在为感染孕产妇接生过程中,职业暴露防护本身是一项专业技术,涉及防护用品准备、规范操作、应急预案及预防用药等多个环节,需要系统学习和掌握。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需严格执行职业暴露防护,这关乎三个层面的安全:一是保障医务人员自身安全;二是确保母婴安全,获得良好分娩结局;三是保障产房和手术室环境安全,以便后续接待其他孕产妇。因此,职业暴露防护至关重要。

  同时,感染者也面临挑战。她们需要克服心理恐惧,说服自身及家庭,主动与医护人员合作,共同争取良好结局。目前,干预结果普遍非常理想。

  归根结底,这三种传染病防控都面临认知挑战,需要医务人员、感染者及社会各界逐步加深了解,形成社会共识。共识形成后,服务措施的落实将更为顺畅,最终使感染者及全社会受益。

图为采访现场。

  主持人:我们还想具体了解,梅毒母婴传播有哪些具体的预防措施?

  王磊:梅毒母婴传播的预防策略与艾滋病有所不同。首要步骤同样是“检测”,及早明确感染状态。一旦确诊为梅毒感染孕产妇,需立即启动规范的抗梅毒治疗。目前,梅毒治疗拥有高度敏感的特效药物——青霉素。针对感染孕产妇,我们主要使用长效青霉素,即苄星青霉素。该药物在各医疗机构均易获得,成本低廉,且医保覆盖,疗效确切。孕早期发现并立即开始青霉素治疗的效果最佳,若至围产期才发现并治疗,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

  第二是“足量”。必须确保青霉素的足剂量、足疗程治疗。标准的苄星青霉素治疗方案需完成三针注射,不可中断。治疗后需定期监测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的滴度变化以评估疗效。若疗效不佳,可能需进行第二个疗程的治疗。因此,孕妇需按时产检,严格遵从医嘱,完成规范治疗。

  第三是“规范”。确保用药正确、注射操作规范,并执行严格的随访监测。孕期感染孕产妇需每月检测一次RPR滴度以评估疗效。产后直至婴儿满一岁期间,需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随访。

  若感染孕产妇能严格遵循以上“早、足量、规范”三原则,就能获得极佳的治疗效果。这是在长期梅毒防治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主持人:请您接下来介绍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及当前的效果评估方法。

  王磊: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方法与前两种疾病既有共性,也有其特性。共性在于同样强调早期检测,及早明确感染状态。我国目前推行“三病”联合检测策略,孕早期首次抽血即可同时筛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若确诊为乙肝感染孕产妇,第二步同样为进行抗乙肝病毒治疗。治疗方案由产科医生联合感染科医生共同制定,并在孕期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目标是抑制乙肝病毒复制,降低病毒载量。医学上设定了一个关键判断值,即病毒载量10⁵拷贝/毫升。若病毒载量高于此值,表明病毒处于高复制状态,胎儿处于高暴露风险中,母婴传播风险高,此类孕产妇需接受更严格的抗病毒治疗与监测。若经治疗后病毒载量降至10⁵以下,则表明治疗有效,新生儿的感染风险将显著降低。因此,抗病毒治疗是阻断乙肝母婴传播的核心环节,需持续监测治疗效果,观测病毒载量是否低于10⁵这一关键指标。

  完成产前检查与干预后,则进入分娩环节,将由高年资医生、助产士及新生儿科医生团队为孕产妇提供服务。新生儿出生后需立即接受联合免疫预防:分别于不同部位(如上臂或臀部)注射一剂乙肝疫苗与一剂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这两针制剂均由国家免费提供,需要在出生后12小时内完成。

  此后,按常规程序进行儿童保健,在新生儿满月时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满6个月时接种第三针。完成三针疫苗接种后,通常认为绝大部分婴儿都已产生保护性抗体,建议在婴儿满7个月后至1岁期间,进行血清学检测,以评估母婴阻断效果。

  若母亲孕期接受了规范、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新生儿出生后及时完成了联合免疫,那么乙肝母婴传播的阻断成功率可达90%以上。因此,当前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与消除效果非常显著。

  主持人:由此可见,在预防和消除这些疾病母婴传播的过程中,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磊:是的。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是妇幼卫生工作者的核心职责。从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分娩,到产后的儿童保健,妇幼工作者、感染科、麻醉科、新生儿科等团队紧密协作,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全流程的医疗支持与完整服务。

  要保障如此多层次的服务质量,离不开三项基础:第一是持续性的医务人员培训。这并非一年一次的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进行技术演练,学习应急预案和服务规范,确保提供规范服务。

  第二是严格的医疗机构管理。提供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机构,必须强化在传染病防控体系、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为各项技术和服务能够有效实施提供支撑。

  第三,也是必须强调的,是营造消除歧视的医疗环境。医务工作者作为服务主体,不仅自身要消除对乙肝、梅毒、艾滋病的歧视,更要积极向社会传播相关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传染病的共识。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消除歧视才能成为现实。这是我们在艾滋病日及日常工作中大力提倡的最佳实践,也是感染者主动寻求服务的前提条件。

  因此,医务工作者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始终致力于精进技术、掌握新知识、提升技能水平、营造零歧视环境,为感染者提供专业服务。与此同时,感染者也需承担起“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主动寻求这些专业服务。这涉及服务的主动性与可及性,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此外,感染者的家庭,特别是配偶,也应在疾病预防上形成共识。

图为采访现场。

  主持人:因此,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显得尤为必要。

  王磊:没错。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一方面是为了提升全民对传染病防控的基本知识和科学素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感染孕产妇往往因担心暴露感染状况而产生心理障碍,影响其寻求治疗的意愿。若全社会能形成共识,理解这仅是可控的传染病,且现有医疗手段能保障每位母亲拥有健康的孩子,将极大增强感染者信心,消除其所遭受的歧视与内心恐惧。因此,我们要求所有专业人员,尤其是专家,利用各种场合、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知识。

  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措施有效落实的重要前提,是提升民众健康素养的先导与基础。健康教育的更高层次是健康促进,其核心特征在于政府主导。我国在消除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的工作中,自2000年启动以来,始终坚持这一模式,由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动员各方力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在各级卫生健康委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母婴传播率已大幅下降,达到了消除目标:艾滋病的母婴传播率从不加干预时的30%-40%,已降至2%以下,接近“零新发”感染;梅毒的母婴传播不良结局发生率从超过90%,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乙肝的母婴传播率被控制在1%以内。可以说,我国已达到或接近消除“三病”母婴传播的目标,有效阻断了疾病的代际传播,最大程度保护了母亲与儿童的健康,这是一项利国利民、保护儿童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成就。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可持续地保持这一成果,始终坚守“最大限度保护儿童”的宗旨。

  健康教育所要达成的最终目标,一是在于传播医学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二是保护感染者权益,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三是致力于建设性别平等、消除歧视的社会环境。只有实现这些目标,消除“三病”的最终目标才能得以全面、可持续地实现。(张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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