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6次主任会议
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7月28日召开
7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6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7月28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草案修改稿和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自治区铁路安全条例草案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提请审议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草案和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提请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等三件法规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自治区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和其他议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王江出席会议。(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