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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胡伟作的《关于上半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承德、薄晓分别作关于《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草案修改稿)》和《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说明;听取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建新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田文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吉甫作关于开展2008年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乃依木·亚森、买买提明·牙生、马明成,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部分在乌鲁木齐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自治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上午的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吕健作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专题讲座。(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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