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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重点传达了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精神,并就自治区人大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第10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学习结束时指出,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的实施办法是今后5年我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实施办法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艾力更·依明巴海指出,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第10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学习宣传,形成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落实实施办法和完成立法、监督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健全人大机关的督察、奖惩、测评的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列入干部考核评价范围,推动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顺利完成自治区人大的各项工作任务,关键是广大干部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人大干部要真正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群众意识,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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