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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25日电(王金虎
记者毛咏)记者从25日召开的新疆民政业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新疆已累计向地震灾区支出捐赠款物17824.23万元,其中,捐款13195.12万元,捐赠物资4629.11万元。
据统计,截至6月19日,新疆累计接收捐赠款物合计49256.57万元,其中,捐款43586.12万元,捐物折款5670.45万元。在已支出的13195.12万元捐款中,捐助陕西省1亿元、甘肃省1360万元、四川省1835.12万元。
在做好新疆救灾物资调运灾区工作的同时,新疆民政厅还紧急协调外事、铁路、民
航、驻军单位以及各地州党委、政府,分别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阿拉山口等口岸接收了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共6个国家政府16批次48个车皮的救援物资,并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将物资发往地震灾区。
据了解,为确保救灾款物的规范募集和合理使用,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新疆民政厅强化对救灾款物的审计与监督,对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统一管理、调运;
将接收到的捐赠资金及时分期分批上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门设立监察审计组,对救灾款物进行督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款物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配合自治区审计部门的审计调查工作,确保了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从接收第一笔捐款起至今,新疆民政部门未发生不合理使用救灾款物的情况。(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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