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灾害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捐赠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事项的公告》。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仁爱之心,积极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在发现社会上有个别商家以商业利益为目的开展捐赠活动;个别单位和个人假借民间组织的名义私设捐赠点进行募捐,这些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捐赠的单位和个人,请到各级救灾捐赠办公室、慈善总会(设在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进行捐赠。账号已在5月14日《新疆日报》第三版刊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捐赠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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