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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湖禁令”惹争议:对公务员不公平?
面对这份“游湖禁令”,贵阳某市直单位的公务员小陈表示理解。她认为,公职人员应做环保楷模。公务员小李则对此不满:“公务员也是公民啊!”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认为“禁令”不应该仅仅是针对公务员,而应该扩展到整个市民群体。“仅仅公务员不去并不能缓解污染,政府更应该注意那些造成污染的大户和全市居民环保意识的提高。”
但有的市民则认为,禁止公务员子女、家属游湖不切实际,因为取证困难。“我去游湖,你总不能让我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吧?”
市民张女士认为,不应剥夺公务员的踏青权。“公务员也是人,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也应该享有作为普通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在一家大型网站上,不少网民纷纷对一篇题为《贵阳为保护水源禁止公务员游湖引发争议》的新闻发表评论。一个网民评论说;“保护水源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其实不需要政府干预。贵阳市出台此类规定,我们应该感到可悲。”
也有网民评论说:“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应该是好的,希望公务员带头或是通过规定的形式来减少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可惜没有考虑到在实施的过程中的一些困难和由此带来的对公务员的不公平问题。”
长期从事社会学研究的赵律师表示出台这一“禁令”,显失公平,毕竟公务员及其家属也有“踏青权”,也毕竟阿哈湖水库是一个并未禁止进入的休闲旅游景区。
5月6日,《新京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公务员“游湖禁令”难服民心》的时评。文中写道:独独禁止公务员“游湖”,等同于剥夺了一个特定群体的特定权利。因此,对于贵阳的公务员们而言,他们需要找回的,是他们的既有权利。贵阳“两湖一库”管理局副局长帅江说,阿哈水库是一级水源保护区,不是风景名胜区,依照相关环境保护条例,原本就禁止游泳、钓鱼、游湖。
法学专家:党政官员应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恒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兴国认为,贵阳市发出禁止公务员游湖的通知,主观上是好的,对公务员有一定的约束力,能起到一定的劝阻作用。但是,查公务员证和取证、以及违规后的处罚的可操作性不大。同时,禁止公务员游湖而不禁止其他人,就相当于对其他人法外开恩,显得不公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则认为,党政官员和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一方面享有普通民众所没有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有着与普通民众不一般的义务,他们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换言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同于对一般公民的要求。他们除了承担法律责任,还有政治、道德的义务。
乔新生说,在有些国家,除了为公务员特别制定法律之外,还有公务员道德准则,有的公务员道德准则多达数十万字,甚至对公务员的一言一行、衣着举止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是执政团体取信于民的基本要求。之所以设置较高的道德标准,就是希望他们能引领公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禁游效果明显,“游湖禁令”不仅仅约束了公务员
“五一”期间,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派出80余名执法人员在“两湖一库”进行巡查,对前往旅游的游客进行宣传、劝告。
据悉,因“禁游令”,“五一”前往阿哈湖游玩的游客较往年大幅减少。但仍有部分市民及学生在湖边玩耍、烧烤,还有几对新人在拍婚纱照。但当执法人员对“禁游令”的必要性进行宣传后,游客大都表示理解与支持。仅5月1日,执法人员在阿哈水库劝离了游客1000余人。
“开始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是喝这里的水,一定支持。”一位游客接到“禁游令”后,马上与家人收拾了带来的东西和垃圾,离开库区。
据“两湖一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往年“五一”期间,每天来阿哈水库游玩的游客达3000人,湖面上到处是星星点点的游船,湖边人车拥挤,乌烟瘴气。今后,管理局将对湖边的游船进行确权,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必需的自用船给予保留,对打着自用船旗号进行旅游经营的船只进行取缔,让阿哈水库的旅游功能逐渐淡出市场。
记者采访中,不管是党政领导还是普通群众,都表示,来阿哈水库游玩的人少了,说明市民的环保意识在逐步提高,保护“两湖一库”正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不来阿哈水库游玩,就是为保护贵阳人民的‘水缸’做贡献。目前正值旅游旺季,贵阳市避暑游玩的地方很多,希望更多人不要到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一个市民说。
“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个公民都该做的,禁止游湖的规定本身应该对所有人都适用。但是,法律往往使我们紧张,而道德使我们感到温暖。通过公务员带头的方式,约束了公务员,也劝阻了市民,既能达到保护饮用水源的目的,又能使一般市民能够理解和接受。”乔新生教授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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