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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乌鲁木齐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对擅自收取停车费的小西门成功广场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
这也是乌鲁木齐自4月10日起开始专项整治停车场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介绍,不少市民近期反映,到成功广场买衣服时,只要刚将车停放在广场门前,就有保安过来让车主交纳停车费,却不出示收费许可证,说是广场负责人要求必须收取停放在门前车辆的费用。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成功广场并未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与收费许可证。
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成功广场这样做是违规的。因此,中心已向价格监督管理部门转发了关于对成功广场的处罚函,要求限期整改。”
据悉,自4月10日起,首府开始对中心城区的61条主干道上的停车场 (包括巷道内路侧停车场)展开全面专项整治,处罚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机动车不按位停车、禁停区内停车、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强调:“目前,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为每小时1.5元。市民如在停车过程中发现乱收费现象可投诉,并可拒绝交费。”
乌市发改委监督电话:12358;乌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投诉电话:7777775;乌市交警支队监督电话:4641377。(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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