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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提出新疆积极促进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展,计划每年新上市企业3-5家,每年从资本市场融资100亿元,争取在十年内全区上市公司达到70家左右,从资本市场融资1000亿元。这是新疆第一次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有关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文件,其目的是推进自治区更多优势企业上市,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由于发展起步晚,新疆上市公司的资本规模在全国资本市场中所占比重较低,上市公司普遍规模小,直接融资少,特别是后备上市企业资源缺乏,已注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足百家,大部分企业达不到上市标准,发展后劲严重不足。截至2008年1月31日,全区已有32家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挂牌,两家企业赴香港上市,34家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新股,累计募集资金280亿元。上市公司分布在8个地州,涉及农业及食品加工、金融、建筑、房地产、电力、能源、高新技术、纺织、服务等多个行业,成为我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意见》中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加强对现有上市公司支持服务力度,继续在资源配置、金融服务、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提升我区上市公司的质量、规模、效益。力争每年有3—5家企业通过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抓住开设创业板的机遇,力争每个地州都有上市公司,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巴州、阿克苏等地每个地州有3-5家上市公司。
自治区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资金,专项用于推进自治区企业上市推进工作中的培训辅导、考察学习、宣传推介和上市奖励等。
自治区将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在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煤电煤化工、矿产开发、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及其服务业等产业方面,挖掘、培育一批竞争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自治区还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和资产结构,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整体上市。
自治区支持、鼓励和引导多种类型的资本或产业投资基金来我区发展,参与农业、矿业等基础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自治区相关企业的自主创新、资产重组和改制上市。支持企业赴境外证券市场发行上市。自治区企业上市推进领导小组也将成立,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完)(责任编辑:董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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