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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从5月9日开始,新疆将全面启用《新疆医疗服务行业通用发票》,原《新疆医疗服务(诊疗)统一发票》、《新疆医疗服务(门诊)统一发票》、《新疆医疗服务(住院)统一发票》的手工、机用两种发票均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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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报销 请留好棕、蓝发票
天山网讯(记者刘书成报道)周五起,去医院看病时花花绿绿的6种发票将被新疆医疗服务行业通用发票取代。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5月1日起,新疆医疗服务诊疗、门诊、住院的统一发票被禁止使用,我区各类从事营利性及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统一使用新疆医疗服务行业通用发票。
医疗行业通用发票分黑、棕、蓝、红4联,市民今后去医院看病时,需特别留意棕色及蓝色两联。患者在单位或商业保险机构报销或理赔时需使用棕色发票联。使用社保卡的市民须保留蓝色社保联,供社保医疗机构或患者与社会保障统筹部门结算费用时使用。
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今后,我区各家医院、诊所须每半年向属地税务机关提交一次用票计划。
医疗发票填写有讲究
□特别提示
据自治区地税局票证所负责人介绍,发票票面“服务类别”栏由医疗机构根据为患者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类别填开,其中住院要填写住院号及住、出院的起止年月日。
“服务项目及金额”栏由医疗机构根据为患者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分项填开。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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