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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75岁的“老上访户”努拉洪·吐拉洪心情格外激动,因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亲自接待了他,认真倾听了他的诉求,并且当即安排法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这天,是自治区高院施行新的《领导接待涉诉信访人员工作规定》后的第一个“院长接访日”。
据自治区高院副院长曹剑介绍,修改后施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应向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这大大增加了高院的工作量。为快速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自治区高院决定施行新的《领导接待涉诉信访人员工作规定》,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确定每周一、周二、周四上下午为接访时间,其中周二、周四上午为院领导接访时间,其余时间安排各业务庭长接访。
据悉,自治区高院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实体或程序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对实体、程序无误但仍缠诉上访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解释、说服教育,使他们息诉服判。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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