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记者从民航新疆管理局了解到,根据民航总局的新规,今后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五一”计划乘坐飞机出游的旅客们,一定要提前做好托运行李的准备工作,以免延误行程。
在民航新规中,除对行李的数量和重量有明确的限制外,对行李的大小规格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即: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凡是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都必须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旅客们还需注意的是:在携带的物品中,包括凝胶类物品、乳液及液体、膏状物、压缩泡沫及喷雾、食物、液态化妆品等液态物品不得超过1升。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