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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逐年增多、科技含量不高、诉讼标的增大、系列案件增多是新疆专利纠纷案件呈现的四大特点。
自治区高院民三庭庭长税成疆提醒专利权人,许多案件一旦起诉到法院,并向被告送达后,部分被告会采用做假账、隐匿、转移、毁损有关证据等手段来逃避责任。诉讼时法院也无法查明侵权事实。
《专利法》规定了权利人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采取有关保全措施,这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充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起着积极作用,但许多当事人对这一规定并不了解,也很少采取该措施,易导致最后败诉。(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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