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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新疆发展出台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今后五年新疆残疾人事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残疾人事业将全面协调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残疾人服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生活稳步提高,总体初步达到小康。这是记者从22日闭幕的自治区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未来五年内,我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城市的残疾人、中等发达地区70%的城镇残疾人、其他地区及农村60%的残疾人将享有康复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实施贫困低视力患者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扩大听力语言康复覆盖面,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等一批重点康复项目和工程将实施,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和服务。在全区15个县(市)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完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机制。
据了解,我区将力争在未来五年内,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75%;2010年以前,力争每个地州市至少有一所特教学校。为此将大力培养特教人才,稳定特教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和交通银行助学等项目,深入开展助学活动,保证残疾人“有学可上,有师可教,上得起学”。乌鲁木齐市还将开办一所培智学校,面向全疆招生,解决智力残疾儿童入学难的问题。
据了解,今后五年内,我区残疾人就业率将达到85%,每年新增就业残疾人5000人。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0%;扶助1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改善3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我区将扩大农村残疾人“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为他们从事生产劳动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再保障工程,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救助水平;启动建设一批托养机构,集中解决精神、智力以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问题。
今后五年,我区残疾人文体活动将得到普及,争取今年能获北京残奥会金牌。同时,地、县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将明显改善;乡镇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将更加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将持续改善。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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