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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项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对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自治区义务教育、土地监察工作,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2007年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今后进一步整改和落实的问题也作出了切实可行的安排部署,表示基本满意。同时,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意见和建议。
艾力更·依明巴海在会议结束时说,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保证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自觉肩负起维护稳定的神圣职责,加快与反分裂斗争形势相适应的地方立法工作,支持公安、司法机关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会议结束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讲座,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议事程序》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以及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列席会议。(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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