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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批评沈阳人性殿堂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把《周易》文化列入义务教育内容的倡议“没人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徐坤被告上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徐坤此种言论侵害了沈阳人性殿堂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应通过媒体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2007年10月28日,沈阳人性殿堂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人性殿堂网上发布了“关于征集支持《周易》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签名的公告”,提出将周易文化列入义务教育内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徐坤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对人性殿堂公司将《周易》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倡议表示了支持。但同时指出,《周易》原本是一种巫术,如果把古代的巫术写入现代义务教育教材,不啻是一种历史的退步,是在误人子弟。设想要是将来一帮儿童被逼着朗诵天书一样的周易卦辞,那人性殿堂的这个倡议可真够没人性的。此后,各网站对徐坤的此番言论进行了转载。
原告认为,徐坤不负责任的公开言论,给公司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徐坤告上法庭。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一名誉侵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认为徐坤在谈到人性殿堂公司将《周易》写入现代义务教育教材的倡议时,评论其“没有人性”的言论已经超出了学术争论的范畴,侵害了人性殿堂公司的名誉权。
徐坤认为,《周易》是一种世界观,是一种“探索复杂性”的哲学智慧,按照教育规律,哲学层面的知识宜放在大学教授,因此《周易》进义务教育教材的倡议违背了教育规律。徐坤表示,自己所说的“没人性”是指人性殿堂不懂易经真谛,不懂儿童发生认识论脱口而出的情急之语。“一句‘没人性’就侵犯了名誉权,那今后谁还敢公开发表有想法的言论。”徐坤对这个判决结果觉得很冤枉。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傅思明认为,徐坤发表此番言论并没有主观恶意,而是出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这一公众角度,不管是脱口而出还是无意表达,追究其名誉侵权责任并不妥当。他进一步指出,不能因为保护了名誉权而限制了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国家发扬民主,言论自由更应该受到保护。傅思明认为,徐坤有必要继续上诉。(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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