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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的张媛珍家住石河子市石河子乡某村附近,退休前曾是一家单位的卫生员,因居住所在地比较偏僻,看病不方便,当地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喜欢找张媛珍帮忙看病。
去年3月的一天,居住在同村的一外来打工人员尤晓雪因患感冒卧床在家。当日早上11点,在尤晓雪丈夫李中岳的请求下,张媛珍来到她家,为她配药输液治疗。输液时,因尤晓雪感觉不适,张媛珍便将输液管拔出,不久,尤晓雪就停止了呼吸。
死亡事故发生后,石河子市公安局法医作出尸检鉴定:死者患有慢性病毒性心肌炎、慢性心瓣膜病;因严重心脏病与慢性支气管炎感染导致重度心力衰竭,系心力衰竭死亡。
虽知妻子患有多年心脏病,但因感冒输液而丧命,李中岳怎么也不能接受,他认为是张媛珍非法行医导致妻子死亡,便一纸诉状将张媛珍告上法庭,要求她给予赔偿。
尤晓雪的死亡,让张媛珍感到震惊,也让她很委屈,法庭上,她流着泪说:“我用自己的药给她治病,没收一分钱,我曾经是一名医务人员,我无偿救助她,并及时打120求救,我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经法院审理查证,张媛珍在职时有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退休后虽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没有执业证。
法院判决张媛珍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尤晓雪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72万元。
张媛珍不服一审判决,向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开庭审理后,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多方进行调解,3月6日,张媛珍和李中岳最终自愿达成4万元的赔偿协议,张媛珍当庭将赔偿款给付李中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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