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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经过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连续17个小时的昼夜奋战,涉嫌“3·18”持刀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3月18日10时30分,公交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西山104团煤矿附近停放的一辆出租车内发现该车驾驶员的尸体。接报警后,公交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缜密侦查。经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死者颈部遭致命刀伤,车内有焚烧痕迹。
公交分局、刑侦支队、沙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展开工作,于19日零时许在水上乐园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帕某抓获,以此为突破口,侦查员顺藤摸瓜,于当日凌晨3时许,在西山附近将另一犯罪嫌疑人买某抓获。
经审讯,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交待,经预谋,二人于18日凌晨1时许,在七一酱园附近搭乘受害人驾驶的出租车,行驶至西山昌平煤矿附近时,犯罪嫌疑人帕某下车付钱时,趁受害人打开车窗之机,持刀向受害人颈部连捅三刀致其死亡,抢走受害人一部手机及480元现金,并将出租车座位点燃(未引起大面积燃烧)后逃离现场。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从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乌市共发生5起抢劫侵害出租车司机案件,目前已破获4起。(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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