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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新疆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
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首批科研机构和大学有10家。它们是新疆农科院、新疆畜科院、新疆林科院、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和新疆大学,将于今年年底前开放。
为充分发挥全区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普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区正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有效制度。目前,我区制定《自治区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实施办法》,到2010年底以前,自治区其他科研院所和大学可借鉴已实施开放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向社会开放。
这些单位的开放范围包括:实验室、工程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自然科技资源库(馆)、科学数据中心(网)、科技文献中心(网)、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网)等科研基础设施;科技类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和植物园等。
开放单位将在每年科技活动周(五月的第三周)和科普日(9月17日)进行集中开放,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30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长期开放。开放单位将采取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方式,增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理解,提升其使用科技手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还将组织中小学生到开放单位参加科普活动,作为对学校和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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