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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日下午从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对口联系会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将提请常委会审议《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涉农法律,进一步加大我区涉农领域立法和监督力度。
5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围绕自治区大局,紧密结合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和修订了13件地方性法规,完成了7件法规的清理和11项重大农业执法检查,开展了15项“三农”重点问题视察调研,有力推动了我区农业法制建设,依法保障了“三农”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将针对《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条例》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其进行论证修订;还将针对我区近年来草场承包纠纷和草原破坏问题,论证修订《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视察自治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民增收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出席会议。(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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