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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
“黑出租”便宜
在西北路桥下欲乘坐涉嫌非法营运的微型车去八钢的阿依夏告诉记者,她每天都要八钢、乌市往返一趟,“我已经习惯坐这个车了,铁路局也有中巴车到八钢,3块钱一个人,可他们要把车等满才走呢,一路上老停车,太慢了。”
在西山路104团门口乘坐“黑出租”的翟女士说:“我们是打工的,认识的路不多,工友平时都坐这个车,他们说这个车比出租车便宜,也不打表,只要出发前把价钱说好,上了车也不怕绕远、堵车了。”
附近居民陆先生告诉记者,平时从这里通过的出租车就很少见,尤其到了周末更是不好挡车,而这些车则停在路边排队等着,不太远的地方,5元钱就能拉。
的哥
“黑出租”随处可见
曾在北郊客运站拉客的的哥孔师傅说,“现在在客运站门口拉乘客的‘黑出租’可多了,他们不光5块钱起价,还能拼车,几个人一起坐一辆车,还便宜,我们的车到客运站,根本就没人坐。”
记者在火车站随机采访了5名的哥,他们告诉记者,目前,在首府北郊客运站、乌鲁木齐火车站、七一酱园、西山路、商贸城、南郊客运站、碾子沟客运站等人群聚集、商业网点聚集的地方,都能看到排队拉乘客的“黑出租”。
而在首府各主次干道,随处可以看到非法拉载乘客的私家车。
□提醒
非法营运最高罚3万
乌市城市客运统管办稽查科科长马春森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共有出租车6461辆。而该科副科长裴国斌估计,目前首府涉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数量已经接近正规出租车数量。
统管办相关部门透露,目前,一辆出租车,除了每年要缴纳1万元的客运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外,还需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419.46元、工商费80元、养路费500元(私家车为100元/月)、企业中介服务费100元、教育基金10元/人。按此计算,一辆“黑出租”每年逃避国家税收等各项收费就达2.2万余元。
马春森表示,日后统管办稽查科将与首府交警部门合作,继续加大对“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非法从事出租车营运的车辆,将严格根据《乌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照违法行为人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5000元~3万元不等的罚款。
"黑出租"无安全保障
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由于首府的特殊气候环境,冬天乘坐出租车的市民较多,高峰期时现有的出租车不能满足出行需求,而私家车由于使用率低,养车成本较大,一些车主就通过跑出租的方式降低成本。
民警表示,出租车在市客运统管办有所属车队、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在交警部门也有车辆及车主的相关信息,如果乘客在乘车时丢了东西,只要下车时要了乘车发票,向统管办反映还能找到曾经乘坐的那辆出租车,可“黑出租”除了丢东西无法找到外,其驾驶人有可能是无照驾车,而车辆也有可能是黑车,如发生事故,“黑出租”司机逃逸,乘客的损失将难以得到补偿。
交警提示市民,为保证出行安全,切勿图便宜乘坐“黑出租”,以免发生不测。(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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