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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任,承担和完成好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艾力更·依明巴海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各位成员,要明确人大党组职责,切实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置于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指示和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工作,认真讨论决定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中党员的领导,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贯彻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发挥好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础在于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组各位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加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模范,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放在首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程序;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廉洁从政的模范,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团结的模范,在常委会中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栗智、乃依木·亚森、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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