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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女友提出分手后就离开了他,为找到女友,王某报假警企图引起警方的注意。因谎报警情,2月14日,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日10时30分左右,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的报案,该男子称自己姓王,由于生意亏本,女友田娜提出分手后于1月8日离开了他,他只知道田娜家住乌鲁木齐经二路附近,于是到碾子沟派出所报案,可派出所给予他的答复让他非常不满意。王某还称,他曾杀过人,也会制造炸弹,扬言要报复警察。
接到报警后,自治区公安厅领导作出批示,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立即展开调查,办案警察于2月1日16时许找到了王某。
经了解,王某今年38岁,家住乌鲁木齐市,1993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入狱,2000年8月20日出狱。经过搜查,王某家并没有爆炸装置。令警察不解的是,王某始终说不清女友田娜的情况。于是警方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了证据,经说服教育,2月2日早晨,王某承认他报了假警。
据王某交代,2007年11月底,他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征婚,12月10日,田娜电话联系了他,两人随后开始交往,田娜先后从他这里得到了价值3000多元的礼物。
2008年1月8日,王某收到田娜发来的短信:“认识你没几天,我的外婆就去世了,家里的生意也亏本了。你是个不吉利的人,我们分手吧。”之后,田娜就消失了。
多次寻找田娜无果,王某于2008年1月30日到碾子沟派出所报案,警察要求王某提供田娜的相关信息和照片,还表示找人需要几天的时间。在回家途中王某越想越生气,他认为警察对他的事情不重视,于是在2月1日上午向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报警,编造“会制造炸弹”等谎言只为引起警方的重视,让警方更快地帮他找到女友。
经警方调查,田娜系假名,此人以交友结婚为名,骗取王某及他人钱财,沙区刑警大队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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