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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2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自治区卫生厅等10部门共同制定印发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预案》)近日正式出台。《预案》明确,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者。
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泛指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此外,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由天然气、液化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可以致使人体缺氧窒息的气体所造成的中毒事件,都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预案》强调,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氧化碳中毒救治基地和救治体系;明确职能,落实责任,完善卫生执法监督;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对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引起的身体伤害的病人进行救治,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民政部门要负责对特困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预案》提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应当在两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已经构成事件,应当在两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两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另外,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自治区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开展天气气候变化情况监测,在出现特定的天气气候条件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通报,提醒注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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