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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努尔·白克力副主席代理自治区主席。(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附:努尔·白克力同志简历

努尔·白克力同志
努尔·白克力 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46岁),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
(1986.09—1989.07在中央党校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在山东省肥城市挂职任副市长)
1995.04—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1998.03—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1.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1.01—2003.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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