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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环保局11月30日发出消息,国家环保总局计划把乌鲁木齐市列为全国机动车污染治理试点城市。
记者了解到,1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与乌市环保局签订了对口支持乌鲁木齐机动车排污监测中心能力建设的协议。除了将乌市列为全国机动车污染治理试点城市外,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还将在环境政策、项目管理、执法、监管、科技等方面对乌市给予帮助。
目前,乌鲁木齐已注册的机动车接近21万辆。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至4月,乌市平均每天增加84辆机动车,由于乌市的特殊地理原因,受地形的限制,城市道路路面狭窄、资源有限,承载的负荷变大。
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纲说:“要解决乌市在机动车排放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做的是摸清都是哪些车在进行高排放、高污染。因此,我们已经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乌市的机动车进行实地调查。”
另外,首府已投资2000万元建设机动车排污检测中心。该中心建成后,乌市将对机动车实行更为严格的尾气排放国Ⅲ标准,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特别是化油类车等高排放车辆,将被张贴黄色标志,进行强制治理,并限制其在中心路段行驶;而达标车辆则张贴绿色标志,实行分类管理,行驶不受限制。(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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