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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从16日起展开,持续至明年1月12日。重点检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小煤窑、小煤矿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给农民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给予责令改正、罚款、曝光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布了市、区、县各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4680507;天山区:8888720;沙依巴克区:6139891;新市区:7839270;水磨沟区:4684388;头屯河区:3106365;高新区:3678713;经济开发区:3724330;米东区:0994-5319969;乌鲁木齐县:5922307。(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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