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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纸全权委托书,则是房产中介彻底阻断房屋买卖双方联系的利器。
“即使购房者见到了真正的房主也没关系。”王大路说,此前房产中介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条款,完全可以让房主保持沉默,除非房主支付高额违约金悔约。
当然,要垄断二手房源仅靠几十家房产中介是无法做到的。
来自乌市房产中介协会的统计显示,目前,首府有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仅有64家,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机构仅有20余家,而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房产中介机构则达900余家。
玛雅房屋新疆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争抢房源,每家房产中介公司都有找房源的“探子”。哪家先找到新房源,哪家就掌握了主动权。其他房产中介公司的“探子”则会主动找上门来做“二倒手”生意,加价后再把二手房信息刊登出去。
如果购房者遇上“二倒手”中介,那么至少要付两笔中介费,一笔是明的,另一笔是隐藏在房款里的。而在收售房屋的过程中,这些“倒手”们则扮演不同角色,配合中介公司控制房屋的收售价格。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公司与银行、保险公司、房产交易中心合作,通过交易资金由银行监管、律师全程见证等形式,希望把规范的房产中介经营理念推广开。但市场处于不平等的竞争环境,要遏制中介吃差价,关键要靠房产管理部门规范市场,建立公平、透明的交易信息平台。
“低进高出”以个人名义操作
虽然房产管理部门多次明确禁止房产中介机构吃差价,但对中介个人收差价却没有明确定义。
“很多中介机构就采用企业行为个人化的方式,来逃避监管。”乌市房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李冰介绍说。为了防止露底,房产中介公司包办了大多数的房产手续,最后以公司员工个人的名义办理一切交易手续。
“一个月前11万元收购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上个星期我就以15万元的价格卖出。”首府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负责人毫不掩饰地向记者炫耀着“战绩”。
该经理说,根据地段、楼层和户型及朝向的不同,加价幅度差异很大。一套4楼70平方米的住宅加价幅度一般在3万元-8万元之间,大户型的住宅甚至可以加价十几万元。如果公司以一年完成60套房屋交易量计算,保守估计也有200万元的差价进账。
在吃差价的同时,规避税费也成为增厚中介利润的一种方式。
记者调查了解到,房产中介公司派出的代表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后,不会把房产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出售,否则会产生两次税费:一次是过户到自己名下所产生的税费,一次是过户到新房主名下所产生的税费。
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收取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约为总房款的2.6%,如果是办理原房产证后不满5年又上市交易的,还要多交5.5%的营业税,共计8.1%的税费。
“按一套收购价为20万元的房子计算,过一次户就要交1.62万元的税费,这势必会增加交易成本,使差价‘缩水’。”王大路说。在实际操作中,中介公司拿到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后,一旦找到买家并达成协议,就会直接把房子从原房主名下过户到买家名下,这样等于省了一笔税款,为差价收入“增了肥”。
目前,在首府多数房产中介机构公开的房源里,如果保守估计,以每套房屋平均避税1万元计算,一家年交易量为60套房屋的中介公司,仅避税就有36万元的进账。
而来自乌市房产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首府二手住宅的交易量就近2600套。
统计数据还显示,从2004年二手房 (含住宅、商铺)交易4385套到2006年交易19186套,首府二手房交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伴随着发展,相关问题也逐步突现。
李冰表示,首府二手房市场吃差价现象严重,既与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监管细则有关,也与市场快速发展不健全有联系。
对此,首府近期将通过新建立的房产交易网络系统,强化二手房网络交易系统的监管,让二手房价网上“透明化”,遏制中介吃差价现象的发生。(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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