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2日起,奎屯市的中小学生、低保对象以及重度残疾人员的基本医疗会有保障,他们只需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就能享受最高报销55%医疗费用的优惠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缴费方式。奎屯市是新疆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此次奎屯市的试点工作开展后,预计约有5万人可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其中重度残疾人161人、享受低保人员2124人、学龄前儿童5197人、学生24000人。(完)(责任编辑: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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