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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请朋友吃饭的胡先生因为轻信商家“吃100元,返50元”的承诺,掉入了商家的陷阱。
8月26日,胡先生向记者介绍,他打算请朋友吃饭,听单位的同事说有一家酒店正在搞优惠活动。于是胡先生到该酒店咨询,酒店的前台接待说明:消费满100元,返现金50元。
近日,胡先生在这家酒店请朋友吃饭。消费了198元,结账时,收银员给胡先生返的不是现金而是代金券。而且,50元代金券其中一张是30元的午餐券,一张是20元的晚餐券,这两张券只能用在点菜品上,使用期限只有一个月。
胡先生当时感到很气愤,酒店的工作人员向他解释,酒店的优惠活动就是消费满100元,返50元的代金券,没有返现金的事。
近日,胡先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红山工商所消保室的工作人员经过调解,要求酒店给胡先生一个解释并赔礼道歉。
胡先生告诉记者:“酒店给我打电话解释他们返的就是代金券,至于返现金的情况,是我听错了。”胡先生一再表示,他询问此事时,前台接待人员说的很清楚,就是返现金。
红山工商所消报室工作人员:根据《消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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