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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外出打工、经商,家里的土地怎么办?农村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具体的步子该怎么迈?2007年,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通过将3.2万亩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试图从中找出上述问题的答案。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巴里坤很多农民为了改变生活,相继踏上了打工之路,家里的承包地要么交给了亲戚,要么转包给其他村民,每亩地每年的转包费用通常只有1麻袋(100公斤)小麦。这种民间自发的土地流转主要依据双方的口头协议,由此产生的问题包括一些土地转包人对土地进行掠夺性经营,与承包土地挂钩的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落不到实处,土地承包者因种种原因要求提高租赁金或收回经营权引发纠纷等。
能否将解决土地自发流转引发的矛盾,与种植业结构优化、产业化运作结合起来?今年1月,巴里坤依据《土地承包法》的有关条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就试行新的土地流转办法出台了《实施意见》:农民在自愿前提下,如果将需要流转的土地交给村委会,并且流转期限在五年以上,县里一次性给予每亩30元补贴;村委会再将流转土地集中交给有能力的种植大户,条件是必须种植大麦、马铃薯、饲用玉米、蔬菜、苜蓿等当地高效作物。
经过权衡利弊,今年春天,全县983户农民将3.22万亩需要流转的土地交给了所在村委会,各村委会再将土地转包给23户种植大户。县里为此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监控种植大户对土地的利用情况。
截至记者采访的7月中旬,巴里坤3.22万亩集中流转土地落实大麦种植面积10943亩,饲用玉米2450亩,土豆1850亩,此外还有蔬菜、苜蓿等。县农经局陈培强局长介绍,23户种植大户除了根据县里调整农业结构要求选择农作物品种外,还普遍购置了新的农业机械,加大了对土地的投入,另外一些将土地流转给大户的农民在获得土地租赁金的同时,又被大户“返聘”到地里干活,从中获取的双份收入明显高出原先种地所得。(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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