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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黄昌元就目前企业退休人员非常关注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自治区在解决企业职工养老金偏低的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黄昌元:第一,统筹研究,着眼于制度改革与完善。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偏低问题,首先是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入手,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时,要统筹考虑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职工与离退休人员在收入分配中的协调关系。其次是在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衔接,化解因制度不同、管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等造成的不平衡的矛盾。三是企业要加快企业年金制度建设,发展商业保险,尽快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水平。第二,完善机制,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问题,重在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一方面,通过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使参保人员增强缴费意识,转变早退休、早领钱的模糊观念,相应提高其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以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后,逐步实行统一规范的正常调整机制,按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工资高低和年龄确定养老金增长水平,体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使各类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水平趋于合理。第三,量力而行,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由于我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数较多、总量大、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一次性大幅度提高养老金,必须兼顾基金承受能力和财政负担能力,积极稳妥地逐步缓解这一矛盾。
记者:自治区对解决养老金偏低问题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黄昌元:一是抓紧落实养老金调待工作。今年从7月1日起,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88元,在这个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等人员的关怀,再对这部分人员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二是做好今后三年继续调整养老金准备。为了进一步缓解养老金偏低的矛盾,从2008年—2010年再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的幅度要高于前三年的总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推进社会保险立法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的筹资机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积极稳妥地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开展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试点,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记者:这次调整的政策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黄昌元:2007年调整的政策依据是:根据国务院8月1日常务会议精神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犤2006犦21号)文件精神,即“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的政策;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是连续调整的第三年。我区在调整中的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体现人性化,既着眼现实,又照顾历史,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与缴费年限长短挂钩的机制,合理确定倾斜对象,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和退休早、年龄大、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一些突出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调整的标准:综合考虑我区养老金水平,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记者:这次调整养老金的所需资金来源?
黄昌元: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将根据全国2007年平均调整水平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并对倾斜照顾对象再给予适当的补贴。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积累中解决,自治区将视各地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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