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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从即日起到10月10日,自治区发改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发改委还将同步开展针对旅游从业单位的价格监督检查。疆内外游客如果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或服务价格有疑问,都可拨打“12358”投诉或咨询。
据了解,旅游从业单位必须在景区的醒目位置和售票窗口标明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在停车场等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同时,各旅游景点还应以不同方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予以公示,包括旅游淡旺季时间、票价、半价优惠等内容。此外,包括旅游酒店、宾馆、招待所、旅游商店、旅游纪念品销售点、旅游服务点及娱乐场所在内的旅游从业单位也要标明各自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与价格有关的其他信息及提供服务的项目一个都不能少。(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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