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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水木周平”的网友把中国腐败的原因归结到老百姓自己身上。他说,比如医院,最开始的时候动手术是不需要红包的。结果医生资源紧张的时候有一些小聪明的人就送医生红包,要求医生先救自己家的人,根本不管别人的死活。
“可问题是别人也不傻,你首先破坏了平衡,别人也会学习你,结果就导致了大家争先恐后地行贿。”“水木周平”把这种腐败的原因总结为“把自家的雪扫到人家屋檐下”。
专家指出,一方面是有权力的人利用权力寻租,另一方面有求于权力的人则希望通过贿赂赎买权力,走终南捷径。两相结合,腐败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比如利用节日送礼行贿之风在某些地方就已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甚至成为一种习俗。
■对腐败的麻木
姜明峰如今是一家房地产报的城市推广策划,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从事过一段时间新闻工作,对社会上的腐败行为“深感不能理解”。更让他不解的是似乎周围的人对腐败现象熟视无睹,甚至欣然接受。
困惑促使他做起了研究。2002年,《面对腐败,社会心态知多少》在网上流传,作者正是姜明峰。
近年来由于工作的缘故他经常接触一些地方官员,他的一个感受是,越是落后和封闭的地方,官员们越会明目张胆地要价,“一个100万的项目,他会直接问能给他几个百分点。”
而在总体上,姜明峰认为中国社会对腐败的宽容度是较高的。
■良好教育降低腐败宽容度
对腐败的较高宽容度让论者看到了封建社会文化糟粕的遗毒。在封建社会中,“升官发财”是天经地义的,连刚刚识字的儿童也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好便可以“学而优则仕”,有了仕的地位便可发财,便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当这种余毒遇到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腐败的高发也就不难理解。“腐败是与我国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是有关系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秉志对记者说。
“一旦周围的环境处在腐败之下,你的选择也是去腐败的话,腐败就会成为一种风气。”清华大学反腐学者任建明说。
任建明从法律的层面解释了为何我国民众的腐败宽容度较高。“我们的法律制度就不是零容忍的,比如受贿5000元以下就不立案。”
不过,姜明峰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积极的趋势,即对腐败持拒绝和排斥心态的社会人群在扩大。他说,相比于一些落后的地方,大城市民众的反腐心态就要好一些,“这跟大城市的开放,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较强有关系”。
姜的一个朋友在一个小地方当处长,后来得到一次机会去德国访学,“结果回国后,他说宁肯出来自谋生路,也不回去当处长了,”姜说,“他觉得那个环境压抑,好人也没法好好做事。”
姜由此总结,受过良好教育尤其是有留学背景的人对腐败的宽容度会降低。
■让群众参与有保障
我们还缺乏一个有效的使民众得以参与到反腐当中来的机制。最起码,对于举报人的保护要有力。任建明举了一个例子,李梅娟是辽宁鞍山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她因举报被两次开除公职。后来她举报的那个局长被查出的确有问题,《焦点访谈》问她以后发现这类问题还举报吗?她说不了,这个代价是不能承受的。
举报人遭到打击的情形时有耳闻,其结果往往是群众只好选择沉默。看看香港,对比明显。香港廉署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占到总数的70%。当然,它的背景是,廉署官员可以随时与证人联系,确保不泄露证人的任何信息,并在24小时内处理举报内容。
任建明说,廉政公署只发生过一次举报人被暗杀的案例,事件发生后,廉署全力以赴开始调查这个案件,几年后案例查清,几名罪犯被判得很重,有一个终身监禁。
民众的参与需要条件。呼吁民众参与到反腐败事业中固然重要,但关键还在于建立真正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以北欧国家为例,这些国家对于公务员形成了非常严密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等等。在有效的监督体系下,公务员想腐败都难。据报道,芬兰政府官员和公务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少见。全国各地法院每年受理的行贿受贿案件不足10起,而且几乎没有大案。芬兰因此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事实上,也正因为有这些制衡机制,民众的参与也有了更有力的保障。
“社会风气是一次次的事实积累起来的,有了好的制度,社会风气也能为之改变。”任建明说。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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