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孙雪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职务;
任命赵建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
(二)
批准任命刘新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田相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晁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三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潘惠琴(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八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永录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张杰、翟举、魏凌霜(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一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熳(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二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江迪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八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木叹力夫·克力木、古伽玛丽·达吾提(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牌楼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国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春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瓦依提·阿尤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杜建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崔振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八师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八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琴(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十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