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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乌鲁木齐市“7·12”建银小区抢夺案日前告破。记者7月26日从首府警方了解到,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2日12时05分,乌市某单位会计和出纳王某、李某从和平桥一银行取款10万元,行至建银小区十四巷时,一男子突然抢夺李某手中装有巨款的纸袋,李某抱住纸袋大喊:“抢劫了!”拉扯中纸袋破裂,现金散落在地,男青年抢走9300元现金后逃离。
案发后,市公安局、分局党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并于7月18日确定王某、王某某二人有重大嫌疑,但二人已逃往库尔勒。7月19日凌晨2时许,在巴州公安局的配合下,专案组在尉犁县铁干里克镇34团和库尔勒市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抓获。
据警方介绍,两嫌疑人系团场农工,因欠下赌债,二人于7月10日来到乌市,在和平桥一银行处物色对象,预谋抢夺。7月12日,他们发现两名受害人提取现金金额较大,即尾随二人进行抢夺。随后潜逃回库尔勒。(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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