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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这里可是漂亮得狠呀!每年渔汛的时候鱼都在河面上扑腾!这几年的鱼汛是一年比一年冷清,打鱼的人却一年比一年热闹……”住在塔城额敏河巴什拜大桥附近的一位老人这样说。 横贯塔城盆地中央的额敏河是塔城地区最大的外流河,发源于盆地东北缘的山中,流经盆地腹地的南湖地区时形成了大片湿地。每年4月至5月,额敏河春汛期间,哈萨克斯坦阿拉湖的鱼儿逆流抵达塔城境内南湖产卵,然后,乘春洪未退之际重新返回阿拉湖。小鱼孵化出来后,经过一个夏季的生长,再返回阿拉湖。
阿拉湖鱼肉质鲜美,价格是当地鱼价的三到四倍,在暴利的驱使下,许多不法分子在春汛禁渔期将捕捞目标转向产卵的鱼群,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从前渔汛期的黄鱼、狗鱼、牙鱼等已基本绝迹,黄金渔汛期也从以前的3个月缩短为如今的1个半月。 今年4月份,额敏河进入春汛期,打鱼人也“闻汛而来”。塔城市边防大队涝巴边防派出所于4月末联合塔城市、裕民县水政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额敏河渔汛偷捕现象进行执法检查,共清查非法捕鱼人员24人,越野车2辆,收缴长达近50米、网帘高5米左右的流网9张,非法捕捞的鲤鱼、鲫鱼400余公斤。 据统计,涝巴边防派出所与相关水政部门联合执法4次,巡逻守护22次,出动警力60余人次,动用警车30余台次,有效的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平衡。 禁渔期,对于公然违法捕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8条规定,没收违法捕鱼者所有渔具和捕捞设施,并对违法捕鱼人员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实习编辑:谢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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