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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董鹤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弥选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艾木都拉·马木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鹤云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
阿不拉·阿巴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艾力·买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李学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弯海川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三
任命陈晓英(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张晓芳(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喻昌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地区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李玲(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地区分院检察长;
任命杨新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庆民、林永保、艾尼瓦尔·努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马战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
免去王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洪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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