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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8日电 9月7日,自治区工商局公布工商系统查获的10大商业贿赂案件。
这十大案件分别是:哈密海洋加油站商业贿赂案;乌鲁木齐道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商业贿赂案;新疆方大国际广告传播中心商业贿赂案;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商业贿赂案;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分局商业贿赂案;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商业贿赂案;巴州自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商业贿赂案;新疆绿色食品开发公司驻博农药经销部商业贿赂案;农六师医院商业贿赂案;新疆天方恒德医药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据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介绍,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区工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6起,案值3553万元,罚没款145万元。
以上案件涉及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交通运输、电力、商品交易等方面。目前还有一批涉嫌商业贿赂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在取得了初步战果之后,工商部门将继续深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性质恶劣、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将从严处理,同时继续加强对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商贸、国资、电信、电力、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王新怀告诉记者,在对商业贿赂的查处中,执法人员发现,在一些行业,商业贿赂已成为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尤其表现在医药回扣、教辅材料销售等方面,商业贿赂的存在致使药品、教辅材料价格虚高,直接伤害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从中不难发现,商业贿赂案件多发生于一些垄断行业而且呈现出涉案金额大,涉及面非常广的特点。
据了解,此次曝光的案件涉及多个领域,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工商部门希望广大市民通过12315投诉电话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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