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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吕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马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 任命 于政义、王甫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吉祖铭、章阳、阿迪力·艾力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 于会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贺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 邱洪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 帕提古丽·排祖拉(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 赵虹山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 任向东、王卫海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莫利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施玉兰(女)、侯兰新、郭建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苏照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 孙荣先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六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 谢洪、唐晓兵、司长亭(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免去 徐福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 艾买提·努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哈密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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