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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23日电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系实际,最近制定了"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疆林业行动纲要。《纲要》共八条,包括《纲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新农村建设林业行动总体目标和建设标准;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行动;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绿化美化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政策保障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资金支持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行动。
《纲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行动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把林业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生态状况、增进致富能力、提高林农收入为目标,以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行为导向,以科技支撑、示范基地带动、重点工程建设为依托,巩固和新建一批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兴林富民示范乡村,推出一批务林致富的示范农户,努力构建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坚持生态效益第一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工程带动的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机制创新的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到2010年,新疆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绿洲森林覆盖率达到24.5 %以上,主要风沙危害区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治理,绿洲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大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初见成效,林果种植面积达1500万亩,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40亿元以上,林业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达20%以上,特色林业产业带和重点区域的林业产值占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上,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批实施、重点扶持"的原则,创建100个兴林富民示范乡镇、1000个兴林富民示范村、10000个务林致富示范户,建成100万亩示范基地,培训100万农民。示范乡(镇)公益林得到全面保护,农田100%林网化,可绿化道路100%林荫化,高效林业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林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45%以上,林权清晰,林业工作站达标,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明显。示范村农田100%林网化,道路渠道100%林荫化,村旁宅旁绿化美化,高效林业示范基地1000亩以上,特色林业资源优势综合利用率高,效益显著,林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55%以上,林权到户,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明显。示范户庭院绿化美化,有一个高标准的示范园,有一个熟练掌握林业生产技能的明白人,林业生产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纲要》提出通过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使山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的综合作用显著增强,国家工程保护的天然林面积达到2650万亩;年均造林面积25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面积600万亩,主要粮食、棉花、特色林果和人工饲草基地防护林控制率每年提高1%,绿洲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平原人工林商品用材提供率达到商品用材量的75%。新建自然保护区10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40%的湿地、9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90%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扎实做好3050万亩国家公益林和2000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管护和营造工作,力争在国家扩大保护面积时,将未纳入保护范围的7000多万亩国家公益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每年重点改善10个县、50个乡的生态状况,实现重点突破,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纲要》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加速形成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每年新增林果面积100万亩,全面改造低产劣质果园,特色林果业总产值达300亿元,开展"创建百乡千村林果精品示范园"活动,林果主产区县市的精品示范园达到100个、50万亩,建成优质高效外向型特色林果创汇基地20个,新增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能力110万吨,林果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达20%。平原人工林年产商品材70万立方米,进口木材30万立方米,经营加工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产值约10亿元。年产各类优良种苗5亿株,花卉生产面积达到68万亩,种苗花卉业总产值27亿元。森林旅游年收入1亿元,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4个。驯养繁殖马鹿、雪鸡、雪莲等45种野生动植物,建立10处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中心,扶持30家驯养繁殖加工企业,年创产值1亿元。特色沙产业产值1亿元,种植肉苁蓉等沙生药用植物50万亩,开发沙漠旅游区5处。突出发展香梨、红枣、核桃、葡萄等优势树种,积极发展巴旦木、开心果、酸梅、小浆果等特色树种,稳步发展石榴、苹果、杏、枸杞等传统树种;实施果品区域布局优化工程、品种结构调优工程、果品提质增效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大力发展梨酒、枣酒、杏酒等果酒加工业,杏、黄桃、核桃、石榴、小浆果等浓缩果汁、果酱、核桃乳加工业,杏、红枣、葡萄、核桃等制干制脯、杏仁油、杏仁粉、核桃粉加工业,开发以果品为原料的高档保健品、化妆品、食用色素、花粉、生物制品、活性炭等精深加工产品;建设现代化气调库,提高果品贮藏质量,实现果品季产年销;在乌鲁木齐等地创建5个辐射全国的大型林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销售网络。在伊犁河等主要河流流域及灌区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在阿拉山口等口岸建立进口木材集散地和加工园区。创建种苗花卉业信息化服务体系、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在乌鲁木齐等6个大中城市建立各类花卉和绿化苗木重点生产区。加快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旅游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森林公园立法工作。建好国际狩猎场,创建高效益、现代化的野生动植物产业化开发体系、服务管理体系。编制科学的特色沙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沙区综合开发示范工程技术体系研究。
《纲要》提出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以绿化美化、致富小康、生态良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及改善农民生存环境为目标,新增平原绿化标准县(市)20个。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建成100个新农村绿化美化示范乡、1000个绿化美化示范村,绿洲内部及城镇、村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达到30%以上。通过绿化促美化,美化促文明,发展促致富,使乡村文明状况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新增农田林网化合格县3个,农田林网控制率上升2个百分点。建立100个林业观光园区,培育"农(牧)家乐"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林业职工家庭为主的"林家乐"1000户。依托国家自治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四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速生丰产林、重点公益林、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以及天然草场保护、人工草场建设等重点工程,结合小城镇建设、村庄规划整治、抗震安居、乡村公路、农田基本建设及农村饮水设施配套等工程建设和规划,全力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实现绿化美化示范工程总体目标。绿洲外部和内部的天然林、天然荒漠林及人工生态林的有效保护程度达到100%。直接危害农区、城镇、村庄的沙地和沙丘的综合治理程度达95%以上。境内宜林国道、省道及乡村公路,铁路、河渠、湖库,以及荒山、荒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按照自治区农田防护林占农田面积北疆地区8%以上,南疆地区10%以上的比例要求,所有示范工程乡村农田林网化程度达到95%以上,人工草场林网化程度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农村四旁植树,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
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林业发展形势,建立和完善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林业发展经济体制、分类经营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为新农村林业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纲要》要求新疆各地要建立起新疆经济发展规律和基本满足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林业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科技进步因素在林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使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以上;加大林木良种及快繁技术的推广应用,选育出林木优良新品种(无性系)50个,引进新品种100个,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集中优势,在全区创建科技兴林示范地州1个、示范县2个、示范乡30个、示范村100个、示范户1000户,实施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各1个;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每年培训农村林业技术骨干和林农100万人次,实现"赠送一批实用技术,培训一批技术人员,带动一批示范农户,致富一方农民群众";加速高层次林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使林业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0人;创建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制(修)订林业地方标准100项;加强林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科技信息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基础设施水平和利用效率,提高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各地要加强对林业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林业重大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强化林业科技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林业技术进步。(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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