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20日电
19日,备受关注的德隆案在武汉开庭审理。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正通过对一系列大案的查处,加速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
正在武汉受审的包括德隆旗下的三家企业、德隆总裁唐万新及其手下6名高级管理人员。此前,法院已对德隆旗下的几家证券公司和信托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述,德隆系企业主要涉及三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经查,德隆旗下企业从2001年至2004年,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多亿元,另外,德隆从1997年起,采用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3只股票。截至2004年4月14日,德隆累计买入这3只股票678亿元,操纵股市非法获利98亿多元。
据政法机关介绍,这起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金融证券案,涉及20多个省市区的2500多家机构和32000多名个人。
近年来,我国整肃了一批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上市公司“银广夏”利润造假案、“亿安科技”操纵市场非法获利案、中天勤等一系列会计师事务所造假案、中国证监会官员王小石受贿案等,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司法处理。
但与此同时,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偏轻问题也暴露出来。如对一些公司违纪违规问题的惩处手段主要是罚款,但罚款几十万元对公司高管来说无关紧要。证监会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撤销从业资格,但这些人不从事证券,还可以到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柯昌辉说,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对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都做了强化,提高了犯罪成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规定,对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处有期徒刑,最高罚款三百万元;上市公司高管操纵上市公司,故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针对这些年暴露出的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大股东占款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说,良好的法制建立后,对违规者和造假者的惩处一定要到位,才能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德隆废墟后的唐万新
新华社武汉1月19日专电(记者刘宏鹏 周梦榕 潘清)19日上午,江城武汉阴冷潮湿,唐万新等人走上了武汉中院1号法庭的被告席。只有100多名拿到旁听证的幸运者,得以目睹德隆、唐万新的谢幕姿势。
随着德隆帝国的崩塌,一个除却了光环的真实唐万新,站在了世人面前。
400元起家的创业神话
参加提审的办案人员说:唐的野心太大,从产业整合的理念引申出很多做世界第一的设想,但总体看来,基本不切合企业实际。
唐万新的这种自信或自负,其实可以从他的创业经历中找到答案。
1986年投资400元开办照片彩扩部,唐万新和年轻的伙伴们赢利60万元。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的边城乌鲁木齐、大部分人的工资只有几十元时,60万元,对刚刚走出校门不久的唐万新而言,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刺激,更是对他个人能力的一种肯定。
此后,唐万新和他的团队更是在创业途中纵横捭阖:从亏损180万元到赢利2000万元,从亏损4000万—5000万元到赢利2亿元,又从亏损4亿—5亿元直到赢利40亿—50亿元。除了本次德隆危机之外,唐万新似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再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其时,怀着成为“理论物理学家”和“发明家”梦想的大学生唐万新,因为所修专业与梦想相距甚远,先后从华东石油学院和新疆石油学院辍学。但随后,他却能为了研究发明一种卖冰棍的老太太都能买得起的冰箱而耗时数月。 [1] [2] [3] [4]
|